根据pp电子官网发[2021]20号关于印发《pp电子官网安家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精神,南海区人才安家补贴或租房补贴与实验室安家补贴政策不可兼得。该政策出台后,实验室全职员工可对照自身条件在南海区安居补贴或实验室安家补贴中择其一,自主选择决定申请享受的政策类别。
现南海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安家补贴及租房补贴申请线上通道已开启,意向申请者请关注信息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评定的一类至七类人才。
二、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三、申请方式
1、实验室内部AOP审批。登陆AOP系统,选择“人力资源”-“人才补贴管理”模块,点击“人才补贴申请”后进行填报。(已完成南海区人才认定的,系统会关联人才认定数据。)
2、政府优粤佛山卡APP系统审批。个人通过手机登录APP,选择“南海子平台”,点击“首页”-“扶持政策申请通道”-“人才安居”,上传有关佐证材料。个人提交后由实验室审核提交至政府端。
四、申请材料
安家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港、澳、台同胞提供通行证及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说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将相关户口本一并扫描上传。
(二)申请人社保证明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期限应截止自申请日前1个月,且在南海的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说明:社保证明必须在佛山社保小程序-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扫描件(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 平方米(含)的提供);
(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诉讼离婚生效司法文书);
(五)审核过程有异议需补交的其他材料。
租房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港、澳、台同胞提供通行证及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说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将相关户口本一并扫描上传。
(二)人才引进手续证明;
(三)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历年的完整凭证(截取时间打印无效,需同时提供);
说明:社保证明必须在佛山社保小程序或者南海政务通公众号-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扫描件(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南海区、禅城区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家庭成员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可申请租房补贴);
(五)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诉讼离婚生效司法文书);
(六)审核过程有异议需补交的其他材料。
现南海区2022年度第三批次安家补贴及租房补贴申请线上通道已开启,意向申请者请关注信息如下:
一、申请对象
经南海区认定评定的一类至七类人才。
二、申请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9月15日。
三、申请方式
1、实验室内部AOP审批。登陆AOP系统,选择“人力资源”-“人才补贴管理”模块,点击“人才补贴申请”后进行填报。(已完成南海区人才认定的,系统会关联人才认定数据。)
2、政府优粤佛山卡APP系统审批。个人通过手机登录APP,选择“南海子平台”,点击“首页”-“扶持政策申请通道”-“人才安居”,上传有关佐证材料。个人提交后由实验室审核提交至政府端。
四、申请材料
安家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港、澳、台同胞提供通行证及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说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将相关户口本一并扫描上传。
(二)申请人社保证明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期限应截止自申请日前1个月,且在南海的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缴纳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税6个月及以上);
说明:社保证明必须在佛山社保小程序-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扫描件(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 平方米(含)的提供);
(四)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诉讼离婚生效司法文书);
(五)审核过程有异议需补交的其他材料。
租房补贴申请佐证材料
(一)申请人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及户口本,港、澳、台同胞提供通行证及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说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户口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需将相关户口本一并扫描上传。
(二)人才引进手续证明;
(三)社会保险和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历年的完整凭证(截取时间打印无效,需同时提供);
说明:社保证明必须在佛山社保小程序或者南海政务通公众号-个人参保证明打印。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自有产权住房不动产权证或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扫描件(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提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南海区、禅城区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产权住房或自有产权住房家庭成员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的,可申请租房补贴);
(五)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诉讼离婚生效司法文书);
(六)审核过程有异议需补交的其他材料。
人力资源处
2022年9月2日
2022年9月2日